目的:
1. 回饋社會,致力於兒童對文化藝術的提昇。
2. 藉由繪畫比賽培養兒童對藝術之涵養,提昇國內美術教育水準。
參加對象:全國幼稚園、國民小學在學學生。
參加作品:
1. 主題:"我的最愛"富有個人創意,請自由發揮想像空間。
2. 類別:繪畫、貼畫、版畫、水墨畫、美術設計…等不限媒材。
3. 組別:分為幼稚園組、國小低年級組(國小一.二年級)
國小中年級組(國小三.四年級)國小高年級組(國
小五.六年級)共四組。
4. 規格:限四開圖畫紙(約53×39公分),水墨畫貼於
襯紙上由參加者自裱,各類作品均不裝鏡框。
5. 件數:每人限參加一件。(入選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
刪除)
6. 標籤:請將附表以正楷填寫各欄,貼於作品背面右下
角。(附表位於簡章右側)
收件方式:
1. 日期:自97年4月1日起至97年5月31日止。 (郵寄以郵
戳為憑)。
2. 請於徵件期間,由下列二方式擇一交件
方式一:郵寄方式
(請保護作品,以免發生作品寄至本院時作品損毀,導致無
法評分)
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807民族一路521號元新眼科徵畫組收。
洽詢:(07)3461234「徵畫小組」。
方式二:請親臨元新眼科各分院之服務台繳交。
高雄市民族院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521號07-3461234
高雄縣青年院 高雄縣鳳山市青年路二段393號07-7776000
台南縣永康院 台南縣永康市中華路276號06-3112288
評選方式:
邀請美術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負責評選工作,
得獎名單將於97年6月30日起公佈於元新眼科網
站,並以掛號通知得獎者。
獎勵:
1.「元新眼科獎」十二名(每組三名):
第一名頒發獎狀、禮券三千元、紀念品。
第二名頒發獎狀、禮券二千元、紀念品。
第三名頒發獎狀、禮券一千元、紀念品。
2. 「佳作」每組10名:頒發獎狀、紀念品。
頒獎及展出:
得獎作品將擇期以掛號及電話通知得獎者領獎,
展出日期97年7月14日於元新眼科網站及元新眼科
院內。
注意事項:
1.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及冒頂替之作品
均不予評選。
2. 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,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
退件之作品,請勿參加比賽。版權屬主辦單位
所有,並有出版及相關使用權利。
3. 報名敬請使用右列之標籤,貼於作品後面,本
簡章可至元新眼 科服務台索取領取或元新眼科
網站:www.besteye.com.tw下載或影印使用。

您是一位不一樣的院長,
如有任何貴院音樂比賽訊息,
方便寄簡章給我們音樂教室嗎?
地址:台中縣大甲鎮五福街49號
Op.99打擊樂團 石老師收
TEL:04-26803799
[版主回覆09/02/2008 11:12:47]好的,如有音樂比賽資訊,我們會寄給您。
Op.99打擊樂團有許多為家長也是在醫界服務,
他們多非常推崇貴院除了懸壺濟世外,
還願意造福鄉里,
提供音樂學子有磨練演出的舞台,
如有需本團提供協助或支援的請不用客氣.
隨時與我們聯繫! Op.99打擊樂團 石主任
[版主回覆05/20/2010 18:14:52]2010年第8屆元新眼科兒童鋼琴音樂比賽開始報名了
報名裁止日期:99年6月30日前
比賽地點:元新眼科中心民族院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521號2樓
比賽日期: 99年7月31日星期六